各院、系、部: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 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省级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持续推进学校本科专业优化调整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本科专业设置类型包含新增普通本科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门类或修业年限、撤销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申报、专业名称调整申请、预备案专业填报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备案。
二、申报要求
1.新增普通本科和申请调整专业名称均执行预申报制度,专业须提前一年进行预备案,提交增设专业理由和基础等材料,第二年方可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新增的专业须与预备案专业相同。调整名称后专业将继承原专业已获相关成果。计划于明年申请增设或调整名称的专业,本次务必填报《本科专业预申报信息汇总表》。
2.专业增设应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行业产业发展,应有旺盛的社会需求、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方案,具备开办专业所要求的教师队伍、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条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确保专业申报质量。申请增设专业需面向有关行业产业做好充分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前瞻研判未来行业产业对人才的数量层次结构、知识能力素养的新要求,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加快教学内容迭代更新,强化学生实习实践。设置目录外新专业要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科学规范,与目录内已有专业有明显区分,具有一定的发展性,避免简单叠加或口径过窄。专业名称调整应以国家战略、市场需求和科技发展为牵引,推动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重塑,培育交叉融合新兴专业。
3.加快布局急需紧缺专业,对于办学基础扎实、专业优势明显、育人特色突出,契合陕西重点产业链、深化“四新”建设的专业予以优先申报。支持院系瞄准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量子科技、新能源、新材料、低空经济、具身智能、自动驾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涉外法治、国际传播、国际组织、金融科技等关键领域,以及护理康养、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布局相关专业,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优先支持设置《2026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中的专业,发挥优势专业集群效应,提升专业设置与区域发展匹配度(详见附件3)布局相关专业。
4.对就业率过低、不适应社会需求、不符合办学定位、缺乏学科专业群支撑的专业,各院系应谨慎增设、及时调减,严格控制设置重复率高的“过热”专业和“省控”专业,加快淘汰老旧专业。
5.对于专业布点数超过全省本科高校数50%且就业去向落实率连续三年低于此专业全省平均水平的专业(不包括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和通过认证专业)由院系按撤销专业申报,近三年就业率在学校后5位专业应强化内涵建设、及时升级改造或进行合并撤销,以上专业信息将另行通知。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应符合办学定位并已列入正式发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或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新增、变更开办专业审批通过或获得批准后,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进行补充备案。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院系申报。4月29日-5月7日,申请设置专业(含专业增设预申报和名称调整预申报)的院系填写专业申报相关材料,其中,已完成预申报进行正式申报的专业须组织5-7人专家组对申报专业进行论证(校外专家不少于2/3),填写《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相关院系将专业申报材料和论证结果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科(长安校区七号楼二层7-22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1)《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2)《本科专业预申报信息汇总表》(签字盖章、一式一份)
(3)增设专业调研报告(一式七份、正式申请增设需提供、无固定模板)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一式七份、预申报不填写)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调整申请表》(一式七份、预申报不填写)
(6)《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专家签字、一式七份、预申报不填写)
各院系提交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材料格式,申请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将不予推荐申报。
3.学校审议。5月8日-5月16日,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组织申请设置专业和预申报专业进行汇报答辩,专业设置委员会专家组按照“保证质量、控制数量”的原则,根据汇报答辩情况进行评议,专家评议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的相关申报材料将予以公示,并提交陕西省教育厅审核。
4.网络申报。待教育部2026 年度本科专业备案工作启动后,通过省级评议的专业可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完成系统填报。
专业作为本科人才培养的基本单元,是学校促进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升服务社会发展能力的重要抓手。每年度的本科专业设置作为动态调整专业体系的关键环节,请各院系高度重视、着眼长远、统筹谋划,坚持面向需求、立足特色、因时而变,不断优化专业结构、拓展专业内涵、促进专业交融,为构建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一流本科教育夯实基础。
联系人:李学骞
联系电话:029-88308182
电子邮箱:jxke@nwu.edu.cn
附件:1.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3.陕西省2026年本科专业引导发展名单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名称调整申请表
7.本科专业预申报信息汇总表
8.本科专业设置申请汇总表
9.专业设置评议专家组意见表
教务处
2026年4月29日